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提名:

依據公司法第一九二條之一規定,獨立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者,應載明於章程,股東應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

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董事候選人提名之期間、董事應選名額、其受理處所及其他必要事項;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110年3月22日:董事會決議公告自110年4月3日起至110年4月13日止,受理股東對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受理處所為新北市中和區立德街六十九號本公司財務部,董事會同時提名徐俊賢、許高山、劉正意先生為獨立董事。

110年4月13日:受理期間截止日並未有其他股東提名。

110年4月13日:董事會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公司章程規定,就各獨立董事被提名人資格予以審查。


選任方式:

110年7月16日股東會依法改選。


候選人資格:

內容 徐俊賢 許高山 劉正意
條件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v v
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v v v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v v v
符合獨立性情形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v v v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v v v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v v v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v v v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v v v
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七條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v v v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v v v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v v v
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v v v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0 0 0


選任結果:當選名單如下:

職稱 股東戶號或身分證字號 姓 名 得 票 權 數
董事(獨立) 26 徐俊賢 547,458,331
董事(獨立) 461 許高山 497,289,304
董事(獨立) P12021xxxx 劉正意 482,499,090


獨立董事兼任情形一覽表

職稱 姓 名 就任日期 主要現職 主要經歷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董監事
(含獨立董監事)之情形
職稱 公司名稱
獨立董事 徐俊賢 110/07/16 春風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微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東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獨立董事 許高山 110/07/16 理財法律事務所律師 微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永然法律事務所律師
獨立董事 劉正意 110/07/16 微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州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台灣晶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監察人
微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本部協理
倫飛電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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